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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骏:青铜三部曲

-2019 年 2 月 13 日Ctrl+D 收藏本站扫描 星月文学 二维码,微信也能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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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青铜三部曲”之一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这是采诗官们记录下来的《七月》的第一句。胡丁他们也在七月流火下的田野中汗流浃背地唱着这首歌,他们羡慕着这首歌里的农夫,因为他们连农夫都不如,他们是奴隶。

西周的太阳似乎比今天的更毒辣。胡丁赤着上身,他的背脊宽阔而黑亮,成行的汗仿佛永远也排不干他体内的盐份。

当他们唱到“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时,胡丁偷偷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远处那些采桑的女奴隶们。歌里唱得没错,采桑女们都很害怕那些到野外来打猎,祭祀或者干脆就是寻欢作乐的贵族公子们会突然坐着马车飞驰而来将她们中的一个掳去。

忽然,胡丁真的看到有两辆马车和一队士兵来到了田野中,采桑女们都惊慌失措地四散而去,但最后还是被全部围住了,她们全都跪在了一个峨冠长袍的贵族家臣脚下。家臣锐利的目光扫视了一圈,把其中一个最漂亮的采桑女带走了。胡丁忍不住紧捏着拳头站了起来。

但另一架马车却来到了胡丁他们中间,一个军官踩着侍从的背下了马车,与这里的管事耳语了几句。然后,军官象挑一匹马或是一头牛一样,在他们黑亮的肌肉上摸一下,捏一下,又检查了他们每个人的牙齿。最后,他把胡丁带走了。

胡丁被装进了一架牛车上的木笼子里,随着车夫抖动缰绳,他突然全身乏了力,象一只待宰的羔羊,闭上了眼睛。

那天晚上,越女在一架由白纱笼罩着的马车上进入了一扇巨大的石门。她被带到一座雄伟而结构复杂的大殿中,花了很长时间才穿过偏门里一道长长的回廊,才到达第七座配殿。在那儿,越女被安置在一个宽敞干净的房间里。

他是谁?谁会有那么大的排场和豪宅?越女一夜都没睡着,她猜不出那个人到底什么样。她一直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注视着那扇门,她已经想好,一旦那个人闯进来,她就立刻自杀。而在这里只能上吊,曾有一个采桑女同样也是被掳走,后来又送回来了,但回来的是具吊死的尸体,那样子把越女吓坏了。

可这一夜就这么平静的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第二天一早,一个衣着华丽的妇人进来给越女送来了一件新衣服和一碗饭一碗汤,并告诉她可以自由活动,只有不越过最后一道黑色石墙。

越女完全糊涂了,但饥饿使她抓起饭碗就吃了。这是大米,香喷喷白滚滚穗香四溢,南方的酋长进贡给周朝的大米。和她故乡江南吴越的水田里出来的大米一模一样。自从她来到这只长麦子和黍的地方,每天不是为天子采桑就是织布,白米饭或是一口肉一滴油只是梦里才有的。现在还有一碗猪肉和骨头熬成的肉汤,飘着一层厚厚的油,等到饭碗汤碗都底朝了天,她还用舌头搜刮了一阵。

越女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呢,她又把自己身上又臭又脏满是窟窿的旧衣服换了,穿上那件丝绸的新衣服。这就是她每天采桑养蚕,取丝织布出来给士大夫和贵夫人们享用的东西。她实在无法理解,于是走出了房门。

这儿大得出奇,有数不清的房间,还有许多披着盔甲的武士和美丽的女奴。越女穿过似乎永远也走不完的宫殿,来到一座清澈见底的小池塘边,许多锦鲤鱼正快活地游着。一个老人坐在河边上钓鱼,老人穿一件黑色的长袍,腰间佩着块美玉。

他的姿势气定神闲,就象从昆仑山上下凡的神仙一样。老人钓起了一条鱼,然后却把鱼又扔回了水里。

“老爷爷,为什么把鱼又扔回去了?”

老人抬起头,看见了越女,怔了一怔:“你是新来的?叫什么名字?”

“越女。”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老爷爷,你是谁啊?”

他就是周公。

孔子说,周公是除了周文王外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周公的名字叫姬旦,他的父亲就是周文王姬昌。他的哥哥叫姬发,也就是推翻商纣的周武王,而难得的是姬旦与姬发是同一个娘生的。周武王死时,继位的周成王姬诵还太小,于是,周公便责无旁贷地摄政天下。

之后伟大的周公又完成了三件大事,第一件便是大名鼎鼎的周公东征,平定了武庚领导的殷商遗民的大规模叛乱。第二件是营建东都,迁商的遗民于此便于监视,奠定周朝八百年的基业。第三件是分封制,与欧洲中世纪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自己封于鲁国,却终身不就国,尽心辅佐成王,成就了成康盛世的伟业。于是五百年后有一个鲁国的老人,坐在牛车上进行漫长的旅行,向他的学生们讲述着伟大的周公一生的丰功伟绩。

这是一座石砌的城堡,数千块巨大的石条精确地堆积在一起,高大坚固,象一只伏击猎物的猛虎静卧在关中平原。在城墙下,胡丁见到了几百个与他一样烙着奴隶印记的人。

一百步开外,放着三张犀牛皮甲。军官让胡丁与另一个奴隶比试箭法,胡丁的对手来自以善射而著称的东夷人。东夷人把那张大弓拉成了个标准的满月,那形象就如甲骨文中“夷”字的写法,一个背着弓的人。然后,羽翎箭离弦而去,穿透了三层厚厚的犀甲。

当对手的身影从他身边掠过时,他觉得所有的人,甚至每一块石头都在凝视着他。在沉重的呼吸中,他接过那张大弓,拨动了紧绷的铉,这声音让他想起了什么。

然后他猛地甩了乱草般的头发,看了一眼目标,接着弯弓,搭箭,拉铉,放箭。箭离铉时激起的风掠过他鬓角,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整个城堡中鸦雀无声,胡丁的这支箭正中对手先前射中犀甲的箭的箭尾,并把它推出了犀甲,而胡丁的箭正在原来对手的箭的位置上。

当天晚上,胡丁第一次独自睡在一间房间里,从石头开出来的小窗口可以看见城堡外的千里沃野与满天星斗。

胡丁的故乡在北方的草原。他总是骑一匹红鬃的烈马,背一张巨大的弓,箭袋里插二十支狼牙箭弯弓射大雕。那时他是自由的,但他并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直到他成为奴隶。

战争总是出人意料的,其实胡丁并不是犬戎的骑兵,他只是充满了对南方的好奇,独自从河套平原沿黄河南下。正当他第一次接近渭河平原的地堑时,三百名周军包围了他,把他当作是掉了队的犬戎骑兵,他在射完了全部的箭后,被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

五年过去了,他无数次在梦中会到自由的世界,今夜也不例外,但这回的梦里多了一副盔甲,和一面火红的军旗。

那天晚上的星空是灿烂的,也是神秘的。从最高的楼阁上可以遥望到远方灵台上的风幡。夜观天象的人们正在那儿忠实地记录着星空中发生的一切。

越女在楼阁最高一层的一张竹席上跪坐着,她正襟危坐的姿势表明她已明白,坐在她面前的老人正是她的主人。是的,她是作为伟大的周公的第七十二位姬妾而被选到这里的。

她不敢说一句话,因为伟大的周礼规定,作为最小的姬妾,没有夫君同意绝不能擅自说话,违礼是一种比杀人更大的罪过。她正为白天的无礼而暗暗担心,她悄悄看了一眼,发现周公也在看她,就象欣赏一件南方进贡的艺术品。在星光的笼罩下,在这仙镜似的琼楼玉宇中,越女沐浴后的长发被晚风拂起,撩动了周公的某些回忆。

周公紧盯着她,然后他把腰间的玉佩解了下来,交到越女的手中。这是许多人一辈子梦想却得不到的荣誉。

周公轻轻地说:“永远都象现在这样吧,就如同这块玉石一样,永远都完美无暇,不要怕,没有人会破坏你的纯洁的,你将比天地更长久。”

越女听不懂这些话的意思,只是诚惶诚恐地磕了个头。

周公伸出了手,想要抚摸越女的脸,但他又把伸出的手收了回来。他太老了,他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无奈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离开了这里,只留下越女一个人,独自捧着玉佩仰望神秘的星空。

许多年以后的又一个夜晚,有一个来自鲁国的老人也面对着完全相同的一片神秘的星空。

这个我们都认识的老人仰望着星空,对弟子们说:“在所有的星辰中,最光辉的一颗,是周公。”

西周的太阳照射在胡丁的脸上。他和十七名奴隶骑着马列成一排在城堡外的原野上,那时的中原,马车是军队的主力,由于马鞍直到很久以后才发明,所以骑马在当时是一项极难的技术。

胡丁觉得太阳是那么光芒四射,天是那么蓝,他明白,根据伟大而仁慈的周公的命令,每一年都会从王家的奴隶中,选出一批最勇敢忠诚,能骑善射的勇士,还给他们自由人的身份,编入周公的禁卫军,保卫这位伟人。胡丁觉得这是神送给他的礼物———自由。

“叮!”一支响箭射上天空,赛马开始了。

虽然跨下的这匹马实在比不得当年的红鬃烈马,但这没关系,他天生就是马背上出生,马背上吃奶,马背上长大。他感到四周一切都在疾速后退,,包括飞驰的骑士们。他遥遥领先,前头一马平川,只要继续骑下去,他会甩开所有人,跑出关中,一直跑回大草原去。但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的眼前忽然间仿佛出现了一个人,那人的眼中炯炯有神,长须随风摆动,黑色的长袍上佩着柄长剑。这是一个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人物,他赐给了胡丁以自由的机会。胡丁改变了主意,他不愿就这样可耻地逃跑,为了伟大的周公,他要留下来。于是他再度超过了所有人,飞速返回了城堡,这时他发现正有一队士兵准备出发追捕逃跑的人。

又过了一个月,胡丁至少摔倒了十八个彪形大汉,与七只猛虎十只豹子搏击。

他在等待自由的一刻,至少他能从失败者们的目光中看出来。军官告诉他们,明天要进行最后一场比试,胡丁很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怎么,当他独自一人在石室中,就总是想起与他同在一个庄园的最漂亮的那个采桑女来。她好象叫越女吧,是从南方来的,可是她竟然被他们带走了,不知到了什么鬼地方,那些可恶的王公贵族们,与伟大的周公相比,简直是群畜牲。胡丁在心中暗暗立下了誓言,如果能获得自由,一定要找到越女,把她从苦难中救出来。他兴奋地一夜没睡。

越女来到这里已经有一个月了,除了第一天见过周公一面以外,此后就连周公的影子都没见过。她一个人在房中,房外不断有人来回走动,好象有什么重要的事。

越女端详着周公送给她的玉佩,美极了,就如越女自己。玉佩上刻着一种奇妙的花纹,仿佛是有生命的物质,在灯光下反射出瑰丽神秘的光芒。是怎样的手才能雕刻出如此美的东西,其实这是南方的酋长的作为贡品进贡给周公的奴隶刻的。而越女,也是贡品。

过去越女住在越绝山下,水田后的大山中是鬼怪出没的林子。那些被屈子写进诗里的山鬼其实都是非常可爱的。她们身段窈窕,批着石兰叶子做成的罗裙,在山涧中哼着山神的歌谣。她们只要折下一只花扔在地上,立刻就会有小伙子从村子里遁着馨香来到山中,从此就再也没回去过。越女也曾想做一个漂亮的山鬼,但现在不同了,她要为伟大的周公服务。周公的伟大仁慈会让越女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幸福的。

突然门被推开了,一个家臣匆匆走进来,他看了越女很久,才坐下来说话。

在那一片星空下,身材高大的孔子对他的弟子们说:“周公一生都在追求人才,发现各种人才,并重用他们,你们谁知道他对他儿子伯禽所过的一句话?”

“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一个新弟子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颜回。”

巨鼎。

这个比现存的司母戊大方鼎更大的巨鼎是如此美丽而庄严。从铸范中灌烧出来的精美花纹充满了一种神圣的美。这上千斤重的庞然大物含铜百分之八十四,含锡百分之十二,含铅百分之四。这种绝妙的配方和技艺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品,青铜时代,这是以它的名字来命名的。

三千名筛选出来的奴隶和更多的士兵围绕着巨鼎。在鼎的三足下放着一大堆柴薪,一个军官将其点燃,火焰熊熊燃烧。而鼎内则盛满了水,一会儿,鼎内的水便沸腾了起来。

那种景象只有商周时代才能见到,在旷野中,在一座坚不可摧的石头城堡前,千万奴隶和士兵围绕着一堆疯狂燃烧的柴薪和一只巨大的青铜鼎。没有亲眼见到是无法理解“鼎沸”这个词的含义的,所以我无法理解,但胡丁能理解。

最后的这一项比赛很简单,谁能在鼎内游上一圈还能活着回来就算成为优胜者。

这是自杀,但对于奴隶们来说,这并不重要。四个时辰以后,鼎边烧焦的尸体已堆积如山,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味道,飘出很远还能令人作呕。但是,还是有三百名幸运儿活着从鼎里出来了。

当胡丁带着满身皮开肉绽的烫伤从鼎里爬出来时,他筋疲力尽地从喉管里挤出了几个字:“感谢伟大的周公。”

三百个赤身裸体,伤痕累累的人互相支撑着排成了一个方阵,齐声赞颂着伟大的周公。一个军官高声向他们宣布———“伟大的周公在昨天晚上不幸因积劳成疾与世长辞,根据周公早已立下的遗嘱,本次竞赛的所有胜利者将要为伟大的周公殉葬。”

沉默。

军官扫视了他们一遍:“感谢伟大的周公赐与你们殉葬的荣誉。”

周公的葬礼是那个时代空前的。

胡丁的膑骨和锁骨各被钉进了青铜钉子,然后被五花大绑起来。其它的三百人也一样,他们被扔进了一个大坑,胡丁是最后一个被扔下去的,所以他被叠在了最上面,得以见到了那具硕大无比鲜艳夺目的棺椁,伟大的周公就在里面长眠。

接着,胡丁又见到成百上千的猪,牛,羊,马被推入另一个大坑活埋。然后是一百具高贵的马车,再是一百八十个漂亮的木箱子,自然胡丁猜不出箱子里装了多少来自天南海北的奇珍异宝。

胡丁尽管无法动弹,他还是尽量抬起脖子,他看到土坑边还站了一大群人,为首一个看来就是当今天子了。嚎啕大哭的天子后面是各国的诸侯,还有文武大臣们,最后是无数的士兵和平民。胡丁还是头一会见到天子和那么多贵族,他想向天子打招呼,大叫了起来,其实大坑里每一个人都在大叫,所以他的声音立即就被吞没了。

胡丁只见到天子在放声大哭中念了一篇长长的祭文,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也感到那祭文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万世流芳。

祭文念完,天子擦眼泪擦了好久。然后大坑边堆起了许多柴薪,难道又要弄个大鼎来烧水?但胡丁想错了,他见到了一个女子。

那是谁啊?那身富丽堂皇的衣裙和头上的凤钗及云鬓,就象个王后,不,比王后还漂亮。她的腰际还佩着一块美丽绝伦的玉佩。那女子身段窈窕,昂着胸,一步步走到那堆柴薪中间。胡丁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气质高贵神圣,凛然不可侵犯,如同从昆仑山上走下来的西王母身边的女神。这绝不是人间可有的,难道是女神也被周公的伟大功德所倾倒,下凡来为他送葬来了。

突然,一把火扔到了柴薪上,烈火猛地腾空而起。顷刻间火焰包围了她,那镶着日月星辰,山川河流与无数宝石的宫袍立即被火舌卷起化做飞烟升上天去。而她的神情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她平静,沉着,在烈焰中,嘴角始终保持一丝微笑,这使她的双颊在瞬间更加红艳动人。

突然,胡定看出来了,他对火中的女子大叫起来。她不是什么女神,她就是那个采桑女,被掳走的女奴隶,那个叫做越女让胡丁睡不找觉的女人。胡丁想站起来,他多想手中能多一张弓和一支箭,哪怕立刻射死她,让她免受火烤之苦也好。可青铜钉子在他的锁骨与膑骨中牢牢钉住了他,他只能大声地吼叫,用尽全力扯动吼咙,忽然他什么也叫不出了,他的声带被自己叫破了。

此刻的越女已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她神圣地在烈火中伫力,当火焰刚刚爬满她全身,即将吞噬她光亮的皮肤。在这个瞬间,她是最美的,红通通的身体毫无遮掩,撩人心魄,就象是涅槃中的凤凰。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即逝的瞬间,接着她的满头青丝都化作了一蓬火炬,这景象只能在地狱或天国中才能看到。随即,整个的人都被火焰吞没了,消失在红色与黑色中,一股浓烟如灵魂出窍一般冲天而去。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姑且称之为美吧,一种死亡的美。

胡丁什么声音也发不出,他布满血丝的眼睛和放大了的瞳孔中装满了眼前的烈火和火中的人。在他的瞳孔中,火中依然是那个采桑的越女,她的脸完美而生动,她在唱着《七月》。

突然一大片泥土撒到了他的眼睛里,瞳孔里的越女也随之而消失了。他想拨开泥土,但动不了,接着又是一大块泥土撒在脸上,塞住了他的嘴和鼻孔。他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听不见了,连空气也与他隔绝了。

终于,当整个世界都与他隔绝时,胡丁永远地坠入黑暗中了。在黑暗中,他见到了越女。

“老师,天已经亮了。”

“是啊,我们还得继续走。”孔子又从沉思中走了出来。

“老师,周公的故事讲完了吗?”子路问道。

“是的,周公的葬礼是他生前亲自安排的,和他的一生一样,是完全合乎于伟大的礼的。总之,周公是个伟人。”

说完,孔子感到饿了。于是牛车继续前进,在艰难的大道上压出两道又深又长的车辙。

蔡骏2000/6/2

祭——“青铜三部曲”之二

引子

血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蕴涵着力量,蕴涵着生命,蕴涵着灵魂。它居住在你的体内,它象大江大河一样奔流不息,使你的生命得以力量,使你的肉体和灵魂永远保持活力。所以,不论从科学还是宗教,甚至是哲学的角度来看,血都是神圣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历史才布满了鲜血。这些血来自一个个肉体,也来自一个个灵魂,这些灵魂正看着我们,我们其实也看着他们,血是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桥梁。踏上这座血的桥梁,我们得以抵达历史的彼岸,从那一片血红中窥视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民族。

国君总喜欢把他的宫殿布置地象迷宫那样,巨大,神秘,深不可测,在这迷宫的中央,我们的国君正与他的儿子——公子文对坐着。

十八岁的公子文象是童子鸡一样,嘴唇上覆着一层淡淡的绒毛,他的目光在灯火下炯炯有神,他平静地对国君说:“父王,我是不是快死了。”

“不,孩子,你不会死的,大司命说,上天会拯救你的。”国君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然后离去了。

“我是不是快死了?”公子文轻轻地问自己。然后,他也离开了这里,走进了迷宫般的长廊。迷宫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虽然从小生活在这里,但他还是常常迷路。据说国君这样安排是为了使敌人无法找到他们,从而赢得逃生的时间。在永无休止的长廊与甬道间,公子文绝望地倒了下来。他看上去是那么健康,生气勃勃,他是国君唯一的儿子。国君在四十岁前始终没能让他的众多妻妾怀孕,直到在大司命,也就是掌管王室宗教祭祀的官员的提议下,举行了一场巨大的祭天求子的仪式,将三百名童男子的鲜血涂满国君的全身,于是第二年,公子文终于诞生了。他五岁就识字了,十岁就会写祭文,十五岁给周天子写颂诗,他是国君的骄傲,他被公认为是这个诸侯国最优秀的继承人。但是现在,他自己都不相信了。

突然,从他的胸中又升起了一股热血,在他的气管里,就象是一群渴望跳出水面的鱼,它们在公子文的胸口跳跃着,如此快乐,其实离死亡已很近了。终于,这些不安分的血跳出了他的气管,吐在了地板上。长廊柱子上的一把火快活地燃烧着,照亮了这滩来自公子文的胸中的血,这滩血刚才还生龙活虎,现在却失去了生命,静静地躺在地板上,象一具液体的僵尸。刚开始,这些血还在火光下闪闪发光,如一块红色的丝绸,只过了一会儿,就慢慢干涸了,越来越淡,稀释成一滩印记,暗红色的,他突然觉得这血仿佛已离他很远很远了,就象是这座古老的宫殿在遥远的古代某位先祖留下来的那样。在公子文绝望的目光中,血越来越模糊了。

“我究竟还能活多久?”一个青铜时代的人,在每天都吐一口血的情况下,总是会对自己这样说的。

这座巨大的宫殿有上千间房间,每一间都蕴藏着一个秘密,这是罪恶,就象宫殿本身。公子文再一次穿过慢无边际的长廊,一切显得那样空旷,从近屋顶狭小的窗格里透进来的光亮照射着他的脸,而他的身体则处于昏暗之中。他产生了一种欲望,于是他依次打开了一间又一间的房间,过去他从不敢打开那些沉重的门,他只在国君给他划定的空间里生活,那些近在身边的地方,却依然是神秘的角落。

他来到了一个不见天日的甬道,幽暗的反光在他的面前铺出了一条路,在尽头,他打开了一闪从未开启过的门。公子文从没想到过,在这座宫殿的深处,还有一座更隐匿的宫殿。他更没有想到,宫殿中的宫殿里有一个王子中的王子。

是的,当公子文发现那个坐在竹席上的年轻人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时,他的惊讶是毋须怀疑的。他们简直就是从同一个模范里浇铸出来的两件青铜器。那个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长袍,戴着相同的冠,以同样惊诧的目光盯着他。

“你是谁?”那个人先开口说话了。

“你是谁?”公子文以同样的话回答。

“我是公子文。”那个人的回答让公子文大惊失色。

公子文后退了一步,用双手捂着疼痛的胸口,又是一口血,重重地吐在了干净的竹席上。“你怎么了?”那个人关切地向他跑来。公子文的恐惧随着他的靠近而越来越强烈,他忍着痛楚,转身就跑,离开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

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恶梦,但只可惜不是,阳光透过窗格照着他残留着血迹的嘴角。他是谁,究竟是谁,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公子文绝望了。

这天,是公子文的新婚之夜。

婚礼非常盛大,气势辉煌,大殿里堆满了无数的酒和肉,所有的人都醉倒了,忧心忡忡的国君和大司命也露出了笑容。最后,新人被送入了洞房。

新娘是世代与王室通婚的上大夫家的女儿,她和公子文同龄,她是这里所能找到的最美的女子。在以红色为基调的新房里,她的脸被火光映得红红的,就象个果实,她已经熟透了,就等着男人来摘。她是第一次见到公子文,火光下公子文的脸上有了几丝血色,他抵挡不住新娘的目光,他靠近了她。

“你叫什么名字?”

“香香。”从香香的身体里传出了一股香味,刺激着公子文所有的感官。他的手颤抖着伸向了她,当即将触摸到她的脸时,他突然象遭到了电击一般痛苦地把手缩了回来。他轻轻地说:“睡吧。”

她轻轻地褪去了衣服,把全身都暴露在火光中,于是她的皮肤一片鲜红,闪闪发光。她的身体完美无缺,象一块沉睡了千年的宝藏,正等待着公子文来开启她的秘密。显然,香香在出嫁前早就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了,她是那样从容不迫地面对一个女子总要面对的这一天,对她来说,是那样的顺利成章,天经地义。她轻轻地躺在了锦缎铺就的地上,向公子文敞开了一切。然后她又闭上了眼睛,准备忍受那快乐的痛苦。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新房里寂静地可怕,只有象征生命的火在燃烧着。香香在地上躺了很久,她所等待的那种痛苦却一直都没有降临,她很奇怪,终于她睁开了眼睛,发现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是的,新郎不见了。

公子文又去找那个宫殿中的宫殿了。

今晚在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挂着红色的布匹和灯火,为了不打扰公子的新婚之夜,宫人们都退去了,现在空旷的长廊成了真正的迷宫。公子文再也找不到那个地方了,一切都在重复,长廊之后又是长廊,房间之后还是房间,一圈又一圈,直到他精疲力尽。也许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迷宫,是一种荒谬的重复,就如同公子文身体里流动的血。血液在他的血管里重复地流动了十八年,血管就是一个人类肉体内部的大迷宫,只有不安分的血才会穿破迷宫,找到出口,比如公子文现在的吐血病。

他终于倒下了,在一个十字路口般的拐角上。

胸中有一团东西,滚烫火热,充满着力量,这是血的力量,血对自身肉体的反抗,血渴望着自由。在与血的搏斗中,公子文终于醒来了。他看到了眼前的那张脸,还以为自己在照着镜子,他笑了笑,“镜子”里的他也笑了笑。好久他才明白,这不是镜子,而是另一个人。

“你终于醒了,欢迎来到我的宫殿。”那个人是充满善意的,他的目光关切地注视着公子文,公子文伸出了手,两个人的手握在了一起。现在他感觉到不同了,自己的手是那样冰凉,而那个人的则充满了温暖。

公子文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探究他是谁了,既然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大迷宫,那么,多一个迷也没有关系。他爬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豪华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和装饰都与自己的寝宫相同。他们走出了房间,一个小小的天井式庭院安静地坐落在清晨的阳光下,就和公子文的房前一样。

“昨天,你吐血了。”

“是的,我快死了。”公子文平静地说,他在阳光下的脸更显苍白,这使得他与那个人有了丝微小的差别。一只虎皮鹦鹉飞到了庭院里,它停在一朵海棠花前,展示着美丽的羽毛。那个人向公子文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悄悄地拿了一只簸箕,然后用一根拴着绳子的小木棍把它撑起来,再撒了一把谷子在里面。不一会儿,漂亮的鹦鹉就进入了这个陷阱,那个人轻轻地一拉绳子,鹦鹉便被罩住了。那个人熟练地用绳子拴在了鸟的腿上,然后把鹦鹉交到了公子文手里。

“这只鸟送给你了,算是我们的见面礼吧。”他对公子文笑着说。他的身手矫健,活力充沛,在这里,公子文觉得自己是那么相形见绌。

“谢谢。我该走了。”公子文带着鹦鹉,走出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这里仿佛是一个同比例缩小的复制品,一切都那么完美。

回到自己的寢宫,他在门外隐隐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哭声,他悄悄地走了进去,香香穿戴整齐,正在啜泣着。“你回来了。”香香回过了头去,她手忙脚乱地抹去了泪水,恢复了正襟危坐的样子,眼睛不敢平视公子文。

公子文把鹦鹉拴在了窗格上,对香香说:“对不起。”然后他的胸口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一口叛逆的血吐了出来。

香香惊叫了一声,扶住了公子文,她一时手足无措,忙乱地抱着她的新郎。公子文擦擦嘴角的血,安宁地躺在香香的怀里,从她的怀里,他嗅到了那股浓烈的香味,天生的香味,就象是为他送葬,涂抹尸体的香料味。他希望一直这样下去,就能永远都不要见到那个迷宫的现实,于是他闭上了眼睛。在一片模糊中,他感到自己的脸上忽然一热,那种温暖让他冰凉的脸颊回复了生气。这热气在他脸上的毛细孔间滚动着,奔流着,一如他毛细孔下小血管里那不安分的血。又是一滴,终于,他睁开了眼睛,他看到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正对着自己,那双美丽的眼睛离他那样近,充满着一种古老的液体,咸涩地,现在已流到了他的嘴角。又是一滴,香香的眼泪其实也带着那股香味,嘀嘀嗒嗒地溅落在公子文的脸颊。他的心头终于热了,他伸出手,抚摸着香香湿润了的脸。

他感到自己的眼眶也跟着湿润了。但是,他终于离开了香香,挣脱了她的怀抱,象只逃跑的野兽,冲入了永远都没有尽头的迷宫——他要把自己的眼泪献给长廊。

公子文跟随着国君来到城外的祭坛。今天是祭天是日子。公子文坐在自己的马车上,一年了,他第一次走出了深宫。猎猎的风卷过国君的大旗,家族的徽记在阳光下灿烂夺目,公子文是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三百名俘虏被捆绑在高大的祭坛上,每个人后面都站着一个手持大刀的刽子手。

在大司命的指挥下,经过了一段复杂的仪式,接着国君向他点了点头,刽子手们的大刀就在空中掠过了一美丽的弧线。

阳光耀眼,刀光夺目。老天爷是嗜血的,这是献给上天的礼物。

一瞬间,公子文满眼都是飞起的人头,这些人头都那么年轻,许多都是他的同龄人,如果他自己在里面,恐怕也不会有人分得清的。人头们以各种各样奇怪的姿势旋转到了天空,又以各种各样的表情注视着公子文,有痛苦的,有愤怒的,有恐惧的,有忧伤的,有后悔的,有快乐的,也有平静的。这些头颅们最终又按照自由落体的规律回到了地面,三百颗,在地面上弹跳着,就象三百个皮球。然后,天空和大地都被鲜血覆盖了,当然也包括公子文的眼睛。

于是,公子文胸中那叛逆的液体又蠢蠢欲动了,它显然是受到了不远处那些痛快地奔流的同类的吸引,对它来说那太有吸引力了。公子文必须要打败它,把它永远囚禁在自己体内,但他又一次失败了。鲜血再次从他嘴里吐出,这回吐得非常远,居然奇迹般地落到了祭坛上,与三百个俘虏的血混合在了一起。它们一起快乐地奔流着,它们向太阳奔去,它们是上天的午餐。

“我们生存的时代,就是一场大祭祀,人类,不过是祭品而已,在上天面前,我们是那样脆弱,那样不堪一击,我们生来就是要奉献给命运的供品,以我们的鲜血来满足自然的欲望。”公子文把他心中所想的全都倾诉给了他面前的这个人,他感到那是另一个他,对这个人说话,有一种自言自语的快感,所以,公子文心中隐藏的一切都能对他倾倒出来。

月光洒在宫殿中的宫殿。宫殿的中央,象是有两尊同样批号的雕塑面对着面,也许他们真的是不死的陶俑。公子文对面的那个他,眼睛里清澈地如一潭井水,深深的井,在深宫之中,无人知晓的所在,清凉,诱人,倒映着凄美的月光,那同样展示了一种绝境般的美,总之,每天晚上的这次相会,他都会给公子文留下这样的印象,尽管他们几乎毫无分别。

接着,公子文看见面前的他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奇怪的小东西,椭圆形的,上面有几个小孔。既不象木头,更不是石头或金属,仔细看,才发现是陶做的。那个人把小东西放在了唇上,他和他的唇永远都是流血一样的红色,甚至胜过所有的女人。

渐渐,公子文看见那双唇动了起来,那个人的嘴一呡一合,幽雅极了,同时,一阵奇特的音符,也从那个小东西里传了出来。原来那是件乐器,公子文想起来了,这件乐器是——埙。

埙的声音有些象男中音,仿佛是从一个神秘的山洞里发出来的,充满着一种厚度,泥土的厚度,因为埙是用陶土做的。泥土是平凡的,但渐渐公子文又听出了不平凡的火的气势,那旋律就象一团有节制地燃烧着的炉火,发出青色的光焰,给人以温暖,又绝不伤害到人。没错,陶器毕竟是用火烧出来的。埙声四散飘扬,整个宫殿中的宫殿都充满了一种少见的泥土的芳香,在月光的抚摸下,每个角落都好象绽开了一朵不知名的花。公子文完全沉浸于此,这令他似乎忘记了胸中那可怕的血液和那致命的吐血病带给他精神上的痛苦,他在一个个起起伏伏的音阶中放松着,听觉的,视觉的,甚至还有嗅觉的美都汇集在了埙的音乐中。这种古典的凄美,如今已几乎绝迹了。

公子文看着面前的人,他微笑着吹着埙,仿佛是一副永恒的壁画。公子文踏着埙的音阶,似乎越走越远,走出了这个迷宫,音阶越来越高,就象是踏着祭坛高高的台阶,永无止尽,在音阶的最高处,也就是祭坛台阶的最高处,那里有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苍白凄凉的脸,血,不安分的血,布满了整个巨大的祭坛。

公子文从致命的埙声里夺路而逃,在巨大的迷宫间绝望地奔跑着,鲜血从他的嘴角喷涌而出……

漂亮的鹦鹉被关在竹笼里,但它却日见忧伤,就和香香一样。香香独自一人在寝宫里看着孤独的鹦鹉,一个月了,公子文从不在这过夜,她依然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少女。现在她的眼泪又嘀嗒嘀嗒地落在了自己的手背上,凉凉的,就象公子文那样。突然一只手按在了她的肩上,有力的手,来自一个年轻的男子,这只手仿佛具有某种魔力,一股神奇的力量深入了她的肌肤和肉体。

“跟我来。”公子文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香香是不可能拒绝的,她跟着公子文,穿过一条条无休无止的长廊,她不明白迷宫的意义,只觉得一切都是相同的,简单的重复。在令人压抑的迷宫中,她只有服从,只有忍受。于是,他们来到了那个宫殿中的宫殿。

在一间空旷的房间里,公子文又在她耳边说:“我去去就来。”然后他走进了一扇屏风之后。不一会儿,香香看见公子文又走了出来,他有些拘谨不安,坐在香香的面前,却一句话都不说。

突然,灯灭了,除了一丝极其微弱的月光,房间里陷入了可怕的黑暗。她看不清面前的公子文,一片寂静无声,仿佛自己面对的已不再有生命。香香从小就怕黑,一直都要点着灯才能睡着的,她现在浑身颤抖着,扑到了面前的男子怀中。他的胸膛是那样温暖,香香的头贴着他,能听到他体内一声声有力的心跳,她听得出他的心跳在加快,就象战场上敲起的战鼓,呼唤着男儿们勇敢地冲锋陷阵。现在这鼓声也呼唤了她面前的这个男子冲刺的欲望,怀里颤抖的女人的身体,就是他进军的目标。

“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香香在他怀里轻轻地说着,她的眼泪又下来了,黑暗中,泪光却是亮的,发着异样夺目的光,宛如一串珍珠。她的手用力地敲打着男人,一个月来全部的委屈都发泄了出来,她非常非常渴望这一夜,她在心里有些恨这个面对她无动于衷的男人,但现在躺在他的怀里又觉得一辈子都离不开他了。

于是,胸中突然烧起的那团火,促使她手忙脚乱地褪去了男人的衣衫……一切都在黑暗中进行,宫殿之中的宫殿悄无声息地看着眼前的这场诱人的游戏。香香终于满足了。

但是在另一个隐秘的角落,还有一双眼睛注视着她和他,那就是真正的公子文,现在你们可以明白究竟是谁使香香满足的了。月光渐渐地亮了,最终当公子文看见月光下的竹席中央那一滩来自香香的殷红的血时,他胸中的那些东西也再也忍受不住了,对于它们而言,那种红色的诱惑是不可抗拒的,公子文强忍着没有发出声音,悄悄地把血吐在了角落里。

当香香满意地睁开眼睛时,灯突然亮了,公子文穿戴整齐地站在她面前,毫无表情地说:“回去吧。”

“带我去上次的那个地方,我一个人找不到。”香香终于大着胆子对公子文说了。这是在两个多月以后。

“不。”他看着鹦鹉,没有理会香香。他的鹦鹉一直都很忧伤,也许是在回忆自由的时光,他轻轻地对鹦鹉说:“你为什么不快乐?”

“为什么不这样问我?”香香忍不住了,自她新婚以来,只享受过一次真正的快乐,在那个她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接下来的两个月,她的公子文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照样从不与她一起过夜。

“对不起。”他似乎永远只会对香香说这三个字。

“我——肚子里有了。”香香终于说出口了。这是一个奇迹,仅仅一个夜晚,就使她的腹中诞生了一个新的生命。

公子文以一种忧伤的目光看着她,就象是在劫难逃地那样长叹了一口气。然后,他离开了香香,他现在必须要去那宫殿中的宫殿。

公子文再一次与那个他对坐着,仿佛在照着镜子。也许眼前的人是他的影子而已,也有可能恰恰相反,他自己只是眼前这个人的影子。也许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公子文,而公子文,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一场梦而已,就象这无穷无尽的迷宫。到底谁是谁的影子,谁是谁的梦,这是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人永远也解决不了。

但是他必须承认,这个人是友善的,他们之间心有灵犀,他们共有一个身躯,共有一个宫殿,甚至——共有一个女人。

对面的人终于说话了:“对不起,明天,你就见不到我了。我不是公子文,你才是这个国家的继承人,我只是个奴隶的儿子,因为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才被大司命选进了宫来。我的任务就是做你的替身,穿你的衣服,住和你一样的宫殿,享用和你一样的权利,总之一切都和你一样。最后,我将在祭天的仪式中被处死,这样,万能的上天就会相信公子文已经死了,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来夺去你的生命了。所以,大司命说,在我死的那天,你的吐血病就会不治而愈,因为,已经有一个替身替你去死了,冥界的生死已经平衡了。你将活下来,你一定会活下来的。明天,就要举行祭祀了,他们不会告诉你的。”

这算是答案吗?公子文沉默了,他胸口那团鲜血再一次冲了出来,高高地飞上了天空,又重重地摔下来,溅满了整个竹席。“这对你不公平。”

“这是命运。”这几个字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着,产生了一种澎湃的共鸣,既在他们的耳边,也在他们心里,“我只是你的影子,一个影子而已。还有,谢谢你的女人给我的那一夜,我对她做了不该做的事。”

“香香怀孕了,孩子是你的。”公子文必须要告诉他这个。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宫殿中的宫殿寂静地可怕,象被死亡笼罩了一样,他们的额头发出一丝微弱的反光。这是他们之间的最后一夜。

第二天。

正午。

阳光直射巨大的祭坛,公子文的替身躺在祭坛的最高处,他的双手伸展开来,宛如一个十字。祭坛边,大司命和他的手下在狂热地跳着舞,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涂满了狗血,脸上划着献给上天的奇特图案。国君在祭坛下的马车里饶有兴趣地观看着。

头顶的太阳象一只巨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替身。此刻就连太阳也是嗜血的,突然间仿佛世界万物都变成以吸血为生的了,于是,血成了最宝贵的财富,价值连城,尤其是他这样的男子。他却异常地平静,嘴角带着微笑。

坛下的舞蹈结束了,一时锣鼓喧天,旌旗飞扬,成千上万的观看者从四面八方拖家带口赶来,如同赶集一样。今天是属于他们的节日,杀人是最精彩的节目,人们欢呼雀跃,掌声雷动。通常对于人类来说,观看流血的场面是最富于刺激性的,这种最古老最原始的场面,人类见识了几千年了,却永远都不会厌倦,直到今天依然对它情有独钟。这是一种宗教,不需要语言的宗教,对血的崇拜就是这种宗教的核心教义,于是在中国,就有了血的种种神秘的传说,比如人血馒头作药引子,其实这是精神上的药物,的确具有灵魂的力量。

终于,最精彩的一幕向人们敞开了,一个奴隶用刀割开了祭坛上替身的咽喉。

万众瞩目,瞬间鸦雀无声,从平地,从四周的山丘上,人们静静地欣赏着,保持着禁声的纪律,人们陶醉死亡之美。

牺牲是祭祀的核心。这是古老的真理。

今天的这个核心是人,是一个人的替身。

他的咽喉有一个手指长的口子,鲜血汨汨地涌了出来,象是涓涓细流,快乐地奔流在他的脖子,胸口,手臂,全身。最后这些又都汇聚成一条山间的小溪,象在莽莽山野中千回百转,在祭坛上又变作了一条大河——“大河汤汤”,他突然想到了这一句。

正午的阳光也在快活地舔噬着血液,蒸发了许多,又流了许多,永远都没有尽头。渐渐,大河奔流到了大海里,是的,祭坛成了血的海洋,红色的大海,充满着血腥味,有些象咸水鱼的腥味。这味道迅速被空气摄取了去,传播到千千万万观众的鼻子里,让他们也尝到了人血的美味。血色的海水涨潮了,海水溢出了祭坛的堤防,从高高的台阶上流了下去,就象千万条红色的丝巾,长长的,从最高层一直披散到地面。血水在台阶上快乐地翻滚着,跳跃着,如同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

千万人目睹了这个奇迹。

我们必须要相信奇迹。因为在血的世界里,什么奇迹都有可能发生,他奇迹般地流出了那么多血,如果把这些血都盛入一个巨大的容器称一称重量的话,也许血的重量早就超过他的体重几百倍了。后世的史家都不相信这个故事,但是我相信,血是神奇的。

他居然还没死,从他那小小的躯体内竟流出了那么多血,他也不明白这血是从哪儿来的,他只知道自己还活着,血还在不断地从咽喉的那道小口子向外喷涌。

阳光夺目。

血继续流。在大地上铺展开来,象是一张巨大的红地毯,血液肆意地延伸着它的每一个触角,奔向那些围观的人群。终于,人们害怕了,他们恐慌不已,以为是遇到了大灾大难,上天对人的报复和惩罚,血侵入了他们的鞋子,又渗入袜子,沾满了他们的脚。接下来,是一场大逃难。那景象壮观无比,无数地人快乐地来到此地,现在又痛苦地逃离,来时一阵潮,去时也是一阵潮,潮起潮落,都取决于祭坛上的人。

天地间到处都是人的痛苦声,许多人妻离子散,许多人倒在地上被后面的人踩死,许多人被维持秩序的士兵杀死。在混乱中,我们的国君也放弃了马车,狼狈不堪地步行着夺路而逃。

这才是真正的灾难,鲜血,淹没了全国,宛如回到洪荒时代。

祭坛上的祭品却还活着,他只看到太阳,太阳突然变成了血的颜色。

“回家吧。”他对自己说。

三天三夜。

三天三夜之后,鲜血的洪水才退去。全国都充满了那种血腥味,从泥土里,从空气里。第二年从地里收割的麦子和水稻,做成粮食后,依然从米粒里发出血腥味。

人们后来找到了那个祭坛,已经毁坏了,祭坛上有一具尸体,完好无损,正是那个人。人们不敢埋他,害怕血水又会从尸体里流出来,他们把尸体给烧了,骨灰洒在了江河里。

这是贡献给上天的祭品的归宿。

大祭之后,公子文的吐血病奇迹般地好了。于是,大司命又受到了国君丰厚的赏赐。

两年后,国君因病去世,公子文继承了王位,成为了新的国君。他即位的第一天,就下令处死了大司命。

在新国君的寝宫里,鹦鹉依旧在忧伤地生活着,它从不鸣叫,似乎是对主人的抗议。新国君看着它,把手指伸到了鸟笼里抚摸着漂亮的羽毛。已成为王后的香香从后面吻了他,身后是个一岁多的婴儿,安静地躺着。

新国君把灯灭了,宫殿里传来他的喘息声……“血!”一声凄惨的叫声把香香惊醒了,原来是新国君做了一个恶梦。他满头大汗,两眼直盯着前方。他爬了起来,走在月光凄冷的大殿外,他不愿在迷宫里多待一秒。他跪在青石板上,喃喃自语:“我只是个替身,一个复制品,一个影子,一面镜子,一个副本,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替公子文去死。我早就该死了。”

香香从背后抱住了他,她的手突然那么有力,她终于说出了早就想说的话:“你不是公子文,我从那次大祭后的第一天起就察觉了。”

“为什么不告诉别人?”

“可我需要你。”香香的手指嵌进了他的皮肤,以至于溢出了血丝。眼泪在香香的脸上尽情地奔流着,她狂烈地吻着这个男人,她已经成熟了,“我不要公子文,我不管你到底是谁,我只要你,我不能,不能,不能没有你。”

一口鲜血,从他的口中喷了出来,沾满了整块青石板。然后是香香的尖叫。

“公子文啊,你能听到吗?那天晚上,你说我不能死,为了香香,我要活着,替代你。而你则要冒充我,替我去死,公子文,感谢你做了一个替身的替身,影子的影子。这是我还给你的血,可我永远都还不清。”他用力地挣脱了香香,突然大笑了起来。这笑声阴森恐怖,整个宫殿都被笑声笼罩着。

第二天,新国君失踪了,连同他养的鹦鹉,没有人知道他到哪去了。于是,他一岁多的儿子成为了国君。

祭坛早已成了废墟,但是每天夜晚,如果你路过那儿,仔细地听,你会听到一种奇特的乐器奏出的音乐,凄惨而美丽,那是——埙。

蔡骏2000年8月22日

疫——“青铜三部曲”之三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

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①兮,河水清且沦猗。

①:氵上辰下月,音纯,河坝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②兮?

②:禾在口中,音逡,粮食囤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采诗官子素嚅动着他女子般的红唇,把抑扬顿挫的语调象一阵风似地吹到了大殿的高处,在那巨大的横梁与立柱,不计其数的窗格,还有魏国年轻的国君(注:此魏国非战国七雄中的魏国,而是春秋时期位于今山西芮城县东北的一个小国)。

国君尽管有些讨厌子素固执的性格,但他不得不承认子素的声音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能够把听者的心紧紧地抓住,彻底地俘虏,完全沉浸在一种想象中。子素一口气念完了这首歌,在尊贵的国君面前,他自然不敢用大河边那些伐木工的粗野的口气来高声歌唱。这首歌被史官记载在了竹简上,后来又被孔子编进了《诗经。

国风。魏风》,后人称之为《伐檀》。

采诗官子素向国君行了礼,然后退出了宫殿。坐上他的马车,自己架着车,再次向魏国的山野奔去了。在青铜时代,采诗官在民间采集民歌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供国君娱乐,而是扮演了另一种角色——便衣警察。因为,往往只有民歌才能真正反映民心所向,反映地方实际的情况,甚至于是否有叛乱之类的情报。采诗官们把搜集到的各种民歌呈报给国君,国君就能据此而采取对策,乃至于干掉所有对国君心存不满的人。诚可谓是世界上最早的秘密警察组织了。

魏国很小,比不得晋、楚、齐、秦等千乘之国。几乎魏国的每一片土地子素都跑过了,和穷困的魏国一样,他的形象总是那样寒酸,也只有最低等的家臣子弟才会干采诗官的行当。拉车的小母马瘦弱不堪,居然奇迹般地伴着他走过三年的岁月。

而他的那辆祖辈留下来的马车更是如同一件古董,一旦快奔起来,就会象散了架子一般全身颤抖,吱吱呀呀发出可怕的声音,在崎岖的大路上留下两道深浅不一的车辙。

在一片荒野中,总算见到了人烟,几十个农夫在井字型的田里劳作着,子素在田埂边下了马车,走到了农夫们中间,向一个大胡子中年人讨一口水喝。但是没有人理睬他,他感到这里的人天生就有股敌意。最终,一个女孩子给了他一瓦罐的水,那水其实很肮,还漂浮着一层恶心的油腻,但子素已经过惯了这种生活,非常感激地一饮而尽。他打量着女孩,十七八岁的年纪,脸上沾满了黑泥,看不清,只有两个眸子闪闪发光。

“请问你们这的领主在哪儿?”

女孩指着不远处的山丘上一座华丽的建筑。她始终不说话,似乎有些害怕象子素这样坐着马车来的人。子素向山丘走去,走了很远,又回头看了看女孩,发现女孩还在向他张望着,那么远的距离似乎一切都模糊了,只有她的一双眼眸异常地清晰。

子素从没有见过象此地的领主这样外貌丑陋的人,大约50岁了吧,有一副魁梧的身板,自称跟随老国君征战立过军功,领主根本就没有把寒酸的子素放在眼里,只把子素当作了一个破落贵族的子弟。子素提出想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领主当即拒绝了,直到子素从袖中掏出一小块金子放在领主手中,领主浑浊贪婪的目光中才得到了一丝满足。

领主把子素安排到一户农奴家里暂住。只不过是一间大茅草屋罢了,一个大胡子冷淡地接待了他,给了他一个小房间。

夜里,子素怎么也睡不着,这间屋子里有一股奇怪的气味,仿佛不是属于人间的,让人有些毛骨竦然。子素突然听到了水的声音,有人在门外,他起身轻轻地推开了门,看见黑暗中有个模糊的人影在一口大水缸前弯着身子。子素摄手摄脚地靠近了几步,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的环境,淡淡的月光洒了进来,一个美好婀娜的曲线隐约可见,是个女子,她在干吗?他又听到了水声,是在洗脸吧,为什么要在半夜三更地洗脸。

女子察觉到了身后有人,猛地回过头来,以恐惧的目光注视着子素,那两颗大而亮的眸子在黑暗中分外夺目,如同夜空中两颗明亮的星星。子素感到这双眼睛有些熟悉,是她,白天在田里见到的那个满脸是泥的女孩。渐渐地,她恐惧的目光平和了下来,白眸里的黑眼睛象精灵般跳动了几下,似乎隐藏着什么深邃的东西。

“对不起,打搅你休息了。”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让我看清你。”子素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他能感到自己手掌下女孩那急速跳动的脉搏。女孩的手象竹蓝里的鱼那样使劲抽动着,皮肤也向鱼鳞一样冰凉,但是过了一会儿就停下来了,任由着子素把她拉到了门外。在月光下,子素终于看清了她的脸,他停顿了好久才慢慢地说:“你真漂亮。”

女孩一个耳光扇到了子素的脸上。子素却一点都没感觉到疼,继续说:“为什么在白天要把泥巴涂在脸上。”

女孩又扬起了手,她的手既有女子的纤细,又有农妇的力量,在半空中,光洁的手臂被月光擦地锃亮,就象一面青铜镜子。但她终究又把手给放下了,轻轻地说:“对不起。”然后飞快地奔回屋子里去了。

她真奇怪。

谁都不知道我们魏国国君的嗜好,他有着一张贵族白皙的脸,眉清目秀,温文尔雅,尤其爱听民歌,他把采诗官带来的民歌既当作情报资料,也当作一种奇特的消遣。一到黑夜,他就下令深闭宫门,并且远离他众多的姬妾,潜入一个神秘的所在,没人知道他在干些什么。

那夜他在一个巨大的地下室里,四周的火把疯狂地跳动着,映着他端正的五官。

渐渐地,他的五官有了些变化,额头沁出了汗珠,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一股腐烂的味道从地下的深出传来,令人窒息。他走到尽头,一个由木栏组成的巨大的囚室出现在眼前。在国君与囚室之间,还隔着一道坚不可摧的网,一道由竹蔑编成的密密麻麻的网,只露出一个个极其细小的孔,可以看清里面的人。一个大河边的伐木工被关在囚室里。他的周围到处都是白骨,囚室非常巨大,大得能容纳上百人,魏国的国君已经在这个地下室修筑了好几代了。

伐木工赤裸着上身,露出了黑亮的肌肉,与白嫩的国君互相映衬着。伐木工的神色极其恐惧,他站在堆积如山的枯骨间,茫然地看着竹网外年轻的国君。

“你们的歌唱得很好,子素的喉咙太细了,再唱一遍给我听。”国君模仿着子素的嗓音对伐木工说。

伐木工唱起来了,他扯开了那粗犷的嗓子,仿佛回到了大河边给贵族伐木,制作船只和车轮。他的歌声在隔音的地下室里来回震动着,回音使国君忽然觉得好象有千万人在一齐高歌,那高亢嘹亮的歌声汹涌澎湃就如同奔流不息的大河,反而让国君有了一丝恐惧。他被这歌声包围了,他在巨大的地下室里,尽管只面对一个被囚禁的伐木工,他变得不知所措,躲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忽然伐木工的歌声停止了,他看见一群老鼠钻了出来,在白骨间跳跃着,这些老鼠又大又肥,比普通的老鼠大了整整一倍。老鼠们成群结队地向他扑来,一个个瞪大着黑亮的眼睛,如同一群可怕的精灵把伐木工团团围住。它们跳到了伐木工的腿上,爬上他的胸膛,他的双手乱舞着,恐惧地倒在了白骨中。从巨大的囚室中,传来几声清脆的枯骨断裂声,总算是慰籍了年轻的国君。

这晚,也是老鼠们的节日。

是因为那个半夜洗脸的奇怪的女孩,还是因为这间房里不祥的气氛,总之子素一夜都沉浸在一个古怪的念头中。到了后半夜,从屋子的四面八方,传来一股吱吱呀呀的声音,那是老鼠,它们在子素的席边上窜下跳,甚至还大胆地爬到他身上,直到第一缕阳光射进屋子,老鼠们才又神秘地消失了。于是他走出房间,那父女俩已经走到了田中劳作了起来。女孩的背影挺撩人的,子素就这么站着,向田野里远远地望去,女孩就象一棵在风里跳舞的杨柳。女孩终于把脸扭向这边了,但不是昨晚在月光下看到的那一张,而是一张涂满了泥土黑黑的脸,只有两个眸子还依然与昨晚一样。她是故意这样的。

中午时分,太阳在头顶竭尽全力的扩展着自己的势力,所有的人都来不及回家吃午饭,聚集在田头吃些干镆镆之类的。午饭后子素走入了农夫们中间,在一束束充满敌意的目光中,他开口了:“你们会唱歌吗?”

所有的人都摇了摇头,不和他说话,他又看了看唯一的那个女孩,脸上抹了泥巴之后,黑黑的,反而更有了些野性。女孩看着他,两个明亮的眼眸眨了几下,一种闪光的物质仿佛要流出来一样,她的嘴唇嚅动了一下,然后又立刻平静了。

“你会唱吗?”子素把头靠近了她。

“滚开。”女孩的父亲一把推开了子素,“秋儿过不了几天就要嫁人了,你别缠她。”

子素离开了他们,一个人坐在田埂的另一头看日头的消长,心里默默念着几首民歌,不禁又向田间望了一眼,却发现女孩也正扭头看着他,一触及到他的目光,女孩立刻又把头扭了回去。一滴晶莹的液体从她的头上落下来渗入泥土中,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

子素低下了头,忽然看见两只眼睛在地下看着他,那两只眼睛大大的,眼珠灵活地转动着,接着一条长长的尾巴从泥土里露了出来,原来是只大老鼠,典型的乡间田鼠,吃着香喷喷的谷子长大的,体型特别肥硕,而且一点都不惧怕人类。它在子素面前快乐地跳跃着,阳光洒在它灰色的皮毛上,仿佛给它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装饰。它离开了子素,跑到了一个大房子边上,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儿还有成百上千的老鼠,房子的墙根下有一个小洞,老鼠们就从那儿进进出出,把谷子搬入树林里的一个个地洞,宛如一只长途跋涉的大军。那所大房子是谷仓,老鼠们正旁若无人地偷盗着农夫们一年的收获,而看仓库的老头居然看着老鼠们的行为而视若无睹。

子素被这场面深深地震惊了,他跑到了老头面前提醒老头。老头平静地说:“人怎么可以同老鼠斗呢,我们在这里居住了几代人,用尽了各种方法,都无法消灭老鼠,一切都是徒劳的。其实在这个世界,根本就是由老鼠统治的,老鼠是我们农夫真正的统治者,尽管我们仇恨他们,但我们无力反抗。”

人类的世界是由老鼠统治的?真不可理喻,但子素又仔细地思量了一阵,才感觉到这里的人们竟是那么聪明,那么有洞察力,他们才是真正的智者。

老鼠啊老鼠,子素望着它们出神。

年轻的国君再次进入了神秘的地下室,王室遗传下来的血液在他的血管中奔流着,他就象历代先王那样,重复着这古老而危险的游戏。历代魏国的国君都被认为有奇怪的嗜好,而最大的嗜好往往是个迷,永远都被锁在历史的迷雾深处。国君继承了这种遗传基因,他在黑夜中狂热地着迷于此,在地下室中飞奔着,直到看见那具伐木工的尸体。伐木工张大着嘴,浑身是血,眼睛睁大着充满了恐惧的目光如同一种诅咒。他强壮的肌肉都萎缩了,渐渐地在腐烂,一股臭味弥漫了整个囚室。

这时国君的嘴角起了些微妙的变化,就如同猫见到了被杀死的老鼠,一种本能的满足感充溢了他的脸。但转瞬之间,他发现了什么,他的脸立刻便扭曲了,仿佛一件小孩的布娃娃玩具,随时随地都能夸张地变形。从他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嘶哑的回声,由一个永不见底的深渊中升起——这是绝望,一个国君的绝望。

他无力地把整个身体扑在牢固的竹网上,仿佛他自己就是一个囚徒,是自己权力的俘虏。他怔怔地看着牢不可破的竹网,但现在,在竹网的右下角,一个碗口大的破洞赫然在目,犹如一张大嘴,竭尽全力地扩张着自己的血盆大口,要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吞噬下去。国君明白,这是致命的。

在魏国巨大的宫殿里,一个黑暗的角落中,有两只明亮的眼睛在闪烁着,又是两个,四、六、八、乃至上百。一片恐惧的寂静中,卫兵们睡着了,他们没有察觉到一群小东西爬过他们的身体快乐地旅行着。一扇大门拦住了小东西们的出路,于是它们便上窜下跳地从窗格里钻出,越过空旷的石阶,爬过宫墙间的缝隙,走向自由的大门。

为首的一个是它们的国王,硕大无比,它指挥着它的军队在漆黑的深夜里衔枚疾进,军容整齐,军纪严明,彻底地鸦雀无声,一切都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发生,一切又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国王率领着部下逃出了战俘营,它们向往着自由,向往着战斗,它们睁大着眼睛注视着这个世界,对人的仇恨就全都在它们小小的心脏里博动着。国王要建立它的新王国,必须要彻底毁灭它的所有敌人,无情地把对立的种族从地球上消灭,这就是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规律,尽管它们非常小,但它们是强者,永远活在人类身边的强者,它们永远都不会灭绝,它们绝对要比人类还要天长地久。国王的大军走出了城市,来到了广阔的田野,满天星斗里,它们雄心勃勃。国王一声令下,兵分十路,化整为零,去报复,去战斗———在人类社会的废墟上新建一个世界。

没有人意识到一场灾难正从黑夜的胎动中分娩而出,但它们无罪,一切的灾难,都源自人类自身。

女孩在夜里洗完了脸,子素牵着她的手,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月亮突然躲进了云朵中,子素只感到面前女孩急促的呼吸吹到了自己的脸上。他隐隐觉得这个女孩的心里所隐藏的那股野性。

“唱个歌吧。”子素轻轻地对秋儿说。

“我不会。”女孩躲开了他,用力挣脱了他的手向外面跑去,她象一只受惊了的小鹿,一路跳跃着在黑暗中奔跑,前面就象一团黑布,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股暗夜的气息指引着方向。突然她撞到了一堵墙,摔倒在地上,才意识到不是墙,而是一个人,一个男人的胸膛,子素的胸膛才没这么宽阔呢。她爬了起来,见到了一张脸凑近了她,直到靠得非常近,她才依稀辨认出了那张极其丑陋的脸———那是她的领主的脸。

领主的脸向后靠了靠,又变得一片模糊,他好象在仔细端详着秋儿。很久才说:“你什么时候嫁人?”

“明天。”她颤抖着回答。

“我要你的初夜。”领主一字一顿地说完,然后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子素在后面目睹了这一切。他终于明白,女孩为什么要在白天把泥巴涂在脸上,为的就是不让丑陋的领主看清她的脸。她就快嫁人了,而每一个领主,都享有对其领地内女孩的初夜权,也就是说女孩在新婚的第一夜将与领主共同度过,而不是她的新郎。这种天赋的权力是作为法律铭刻在国君宫殿前的青铜大鼎上的。

“你见过你的未婚夫吗?”子素在女孩的身后说。

“他是一个瘫子。”

子素沉默了半晌,月亮依然躲在云朵中,奇怪的是秋儿的脸却似乎更加清晰了。

子素突然抓住她的手,掌心里潮湿了一片,手腕里的脉搏狂乱地跳着,于是那双明亮的眸子充满了他的整个的世界。

子素在田埂上醒来,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睡在这儿,刚睁开眼,他就看到一个死老鼠躺在身边。阳光下的老鼠一动不动的,就象件标本,四脚朝天身体硬绑绑的,两个眼睛睁大着,似乎要跳出眼眶。整整一天,他都没有见到秋儿,倒是老鼠见了不少,所有的老鼠仿佛都象疾病缠身似的,有气无力地觅食。到了下午,他发现大片大片的死老鼠,没有伤痕,看不出是什么死因。难道是报应?

晚上,秋儿举行婚礼了,她再也不用在脸上涂抹泥巴了,她穿着新娘的衣服,和那个瘫痪的新郎完成了婚礼。然后,新郎被领主的人架走了,新娘则被送入了领主的房间。

领主的大门砰然关闭,子素只看到了秋儿的那个模糊的背影,有一种永别了的感觉。

女孩的父亲长叹了一口气,然后独自回家了。子素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领主的房子灯火渐渐地熄灭,成为一个黑暗的轮廓。在这里住了好几天,却一无所获,子素带着烦躁的心走向了他的破马车,小母马更瘦了,能轻而易举地摸出它好几节骨头,他拍了拍小母马的背,也许往后就要娶小母马为妻了吧,子素嘲弄着自己,爬上了马车。忘了那个女孩吧,他对自己说,然后他轻轻挥了挥马鞭。

小母马没有动,它也许太累了,子素又下来看了看它,却发现小母马的嘴角吐出了白沫,眼睛闭了起来,浑身抽搐。渐渐地,它的四条腿也软了,跪倒了下来,子素看得出小母马还在拼命地支撑,它竭尽全力地想要站起来,子素也在帮它,但它终究还是倒了下去。子素松掉了它在脖子上套了许多年的绳索,伤心地抚摸着它,最后小母马还是躺在地上睁开了眼睛,那颗大眼睛闪烁着盯着它的主人,那是含情默默的眼神,如果马有人的感情,也许它早就爱上了子素,却无从表达。子素跪在它面前,象孩子一样啜泣着,最后,他看见小母马的眼睛里流出了一团温暖的液体,流到了子素的手心里,那是马的眼泪。

小母马在流完了它最后的一滴眼泪以后,死了。

它不可能是累死的,虽然它身体瘦小,但耐力一直都很惊人,而且这几天它都在休息,子素按时给它喂食,它还年轻,没有得病的征兆,一定是另有隐情。子素愤怒地回头奔去。暗夜中一团火在子素的心里烧了起来,前面什么都看不清,凉凉的风灌入他的瞳孔,于是只有冷酷的风才能被看得清清楚楚。子素不知跑了多远,终于停了下来,四周一片死寂。

在可怕的万籁俱寂中,子素忽然听到一种奇特的声音从某个角落传来———“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这是秋儿的声音,标准的女中音,从黑暗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是用一股神秘的力量撕破了黑夜的外衣,直逼听者的灵魂。子素睁大了眼睛,却什么都看不到,双手向前摸索着,却是一片空白,就连双腿也好象不是自己的了,他感到自己所有的感觉都消失了,除了听觉。当一个人看不见,摸不着时,他的全部生命就倾注在了耳朵上,现在子素感到他的肉体已消亡了,只剩下灵魂和一对耳朵,隐藏在黑暗的深处倾听着这首歌。歌声向四面八方传去,到了天上变成了一只只受惊而起飞的鸟,扑打着翅膀向远方旅行。到了地上变成了流水,滚动着流向每一棵树,每一根草,最后渗入土地,渗入黍和麦子的根里,渗入古代的祖先播入地底的古老的种籽。

月亮又出来,子素相信月亮是被歌声召唤出来的。他突然发现月光下的村庄里,一扇扇本来紧闭着的门都打开了,神情肃穆的农夫们和他们的妻儿都披着衣服走了出来,他们顺着歌声摸索着,一齐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没有人指挥他们,他们却仿佛全都约好了似地默不作声,整齐地聚集在一块儿,倾听着秋儿的歌声。子素看到领主的房间里亮起了灯火。歌声毫无疑问是从那儿传来的。

秋儿继续唱着,忽然,一个男低音加入了进来,浑厚有力,就象是一块结实的黄土。又是一个男中音,渐渐,男高音、女高音、女低音都加入了歌唱。田野中聚集到一起的农夫们就象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合唱队,在秋儿的领唱下,仿佛在进行着一场多声部的合唱表演。子素的眼睛终于派上用处了,他吃惊地看着每一个人,他们都以同样的表情看着领主家秋儿所在的地方。他们没有愤怒,也没有哀伤,他们只有自我陶醉般地唱歌,这也许是他们唯一能自由表达情感的方式,在歌声里,才能找到一种叫做苦难的元素。

没人能想象在黑夜里这些农夫们的行为,他们似乎已不是在唱歌,而是在举行某种宗教仪式,在领主所天赋享有的一个女孩的初夜。歌声越来越响,象一团巨浪,击打着无边无际的黑夜。

在黑暗中,子素摸索着他的刻刀,艰难地依靠微弱的月光和手指的触觉,把这首后来被命名为《硕鼠》的歌铭刻在了竹简上。

第二天一早,子素发现人们居然又都跟往日一样,沉默地在田野里劳作着,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这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一个领主的家奴跑到了田野中心,向大家大声地宣布:“领主有令,所有的人到领主房前的空地上集合,违者将受重罚。”

等子素赶到那儿的时候,那片空地上已经里里外外被围的水泄不通了,领主方圆几十里的领地内所有的领民几乎全来了,有上千人吧。子素用尽了全力已他那文弱的肩膀抵开那些农夫,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最前排,发现在一根巨大的旗杆上,挂着一颗人头,在阳光下特别耀眼,那是秋儿父亲的人头。

在旗杆下,有一块竖直的大木板,秋儿被绑在木板上,双手向左右张开,两腿却被绑在一起,整个人就象是一个十字。

领主的管家以其夜行动物般的眼睛向四周的人群张望了一圈,然后大声地说:“昨晚,我们尊敬的领主在行使他天赋的初夜权的时候,发现这个女人已经没有初夜了,也就是说,昨晚,根本就不是她的初夜,她在出嫁前,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女孩了。她亵渎了神圣的初夜,以肮脏的肉体玷污了我们领主的尊贵之躯,她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底下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让管家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天空。管家靠近了秋儿,对她说:“如果你能说出那个夺走你初夜的男人是谁,领主就能让你活下去。否则的话,你将被钉子钉死在木板上。”

子素差点就瘫软在地上,因为那个夺走秋儿初夜的男人,就是他子素。

说出来吧,子素在自己心里对秋儿说。

他还是第一次在白天看到秋儿干净的脸,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与漂亮白皙的脸现在才显出是那么协调。她还是穿着那身新娘的衣服,嘴角带着新婚的红润,她的视线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最后停留在了子素的脸上。子素低下了头,他竭尽全力地躲避她的目光,但他仿佛被在光天化日之下剥光了衣服一般无处藏身。他逃不了,命中注定在劫难逃。终于他被女孩的目光抓住了,俘虏了,如同被套上了一副锁链,永远也解不开了。他盯着她,她也盯着他,好象是在玩着什么秘密的游戏,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彼此的目光,而其他所有的人都茫然无知,都在猜测着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其实她的目光的方向就是答案了。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她决心要保守这个秘密,不惜任何代价。

说啊,为什么不说出来。子素心乱如麻,你不说我说了,我自己说,可是,可是那首歌怎么办?那首昨晚听到的秋儿领唱,农夫们合唱的歌怎么办?这首歌应该流传给子孙后代。我是采诗官,我有这个责任。我如果死了,这首歌也就会随着歌者的逝去而消亡,永远坠入历史的黑暗中。但,这是理由吗?这是自己苟且偷生的理由吗?子素与自己的灵魂搏斗着,他最终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与勇敢的女孩相比,自己是个标准的懦夫。

秋儿的脸上带着胜利者的骄傲,她的沉默令管家恼羞成怒,他对家丁说了句:动手吧。

子素闭上了眼睛。

“不好了!领主出事了。”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从领主的房间里传出。几个人把领主抬了出来,放到管家的跟前,管家的手颤抖着摸了摸领主,然后哭丧着脸向大家宣布:“领主归天了。”

领主的眼睛睁大着,那张原本就丑陋的脸因为扭曲而变得不象是人间所有的了,他的恐惧从那张大着的嘴巴中看得一清二楚。他一定是死于非命的,这也许是上天的惩罚,或是——子素突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字,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在管家和家丁们手忙脚乱地处理领主时,子素突然象一支离铉的箭似地冲了出来,跑到秋儿的跟前,解开了捆绑她的绳索,拉着她就往回跑。人们自动地让开了一条路,让他们通过,当管家发现要追赶时,人群又自动地合拢了起来,管家费了好大的劲穿过人群时,子素和秋儿已经跑得没影了。

他们象两只逃脱羊圈的羊羔一样奔跑着,两只小绵羊,惊慌失措且痛苦无助地逃离牧羊人的鞭子。奔跑似乎永无休止,前头是一片金色的麦浪,那是小麦和黍的大海,波光粼粼,无边无际,海阔天空。在麦田边,就象是站在大海边,跳水吧,从海边高高的悬崖上往下跳,闭上眼睛,跳吧。“卟嗵”,海水高高地溅起,两只小绵羊被大海淹没。突然,两只小绵羊奇迹般地变成了两条鱼,终于从陆地回到了自由的大海。

在一片高高的麦子中央,他们被随风摆动的麦穗覆盖,如同钻进了一间小小的新房。子素终于感到,她注定是他的新娘。

但子素的幸福,命中注定只有一瞬。

“我快死了。”女孩眨着闪亮的眸子,在子素的怀里说。

“不。”

子素感到自己的胸前有一片湿润,那是血,从女孩口中吐出的血。女孩的脸色苍白,却面带着笑容,她已经满足了。子素突然感到自己刚刚得到的一样东西又要失去了,命运是多么捉弄人啊,他紧紧地抱住了她。

“为什么?”子素的眼泪终于滑落在女孩的脸颊上了。

“是老鼠,老鼠。所有的人都会死的,这是老鼠的诅咒。”女孩又吐出了好几口血。

子素明白了什么,他似乎已看到了那一幅鼠疫的画面。

“但你不会,你不会死的。”女孩继续说,“所有的人都死了,但你不会。相信我的预言吧。”

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明亮的眸子将成为子素漫长的一生中永不磨灭的记忆——她永远地睡着了。子素的眼泪敲打在她带血的嘴唇上,渐渐地化了开来,就象一种奇特颜料的色彩。

子素埋葬了她。

子素步行着向国都走去。

国都已是死亡的世界。

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到处都是死人,死状极惨,而且没有外伤。就连牛马等六畜也都死了,一股刺鼻的臭味弥漫于整个城市,如同一幅地狱画卷。

他冲入了无人把守的宫殿,同样是尸横遍地。在国君的大殿上,他见到了一群老鼠,一群硕大无比的老鼠,它们整齐地排列在宫殿的两侧,就象文臣武将。在大殿的正中央,端坐着的不是我们年轻的国君,而是一只差不多有猫这么大的老鼠。

它,才是真正的国王。

老鼠征服了人类。

它们化整为零到各个乡村中传播瘟疫,首先是消灭它们的同类,原先与人和平共处的老鼠被他们的瘟疫灭绝殆尽,然后是马、牛、猪等畜类,最后是人类,这一过程只有短短的几个昼夜。

子素感到了一股窒息的感觉,从这老鼠的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传出,他走到老鼠国王的跟前,象是一个臣子拜见君主似的。但他终于怒不可遏地向老鼠发动攻击了,转瞬之间,老鼠们被这个不怕死的家伙吓得无影无踪了。

子素在空旷的宫殿中奔跑着,他必须要找到他的国君,终于他发现了那个早已暴露出来的地下室,在那儿,我们的国君居然还奇迹般地活着,衣衫褴缕,披头散发,如同一个恶鬼。

“子素,你终于来了。”国君仿佛看见了什么希望。“我的罪过的是不容饶恕的,听我说,在一百年前,魏国曾爆发过一场鼠疫,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后来,人们花了巨大的代价,才消灭了它们,只剩下最后几十只带瘟疫的老鼠。原本是该彻底消灭他们的,但那时的国君,我的祖先,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于是,他在这里修建了这个秘密的地下室,把这些致命的老鼠关在这儿,然后把他的政治敌人,或者是暗地里说他坏话的人与老鼠关在一起,让这些敌人在巨大的痛苦中死去。就这样,一百年过去了,这些带瘟疫的老鼠在地下室里繁殖后代,发展到了数百只,而被它们消灭的人也已不计其数。必须承认,我有虐待狂,当我看到那些暗地里诅咒我的家伙在老鼠们面前惊慌失措,全身腐烂而死的时候,我是多么快乐,这是一种本能,一种追求残忍的本能。自古以来,我们家族就遗传了这种嗜好,每一代国君都是如此,我们是魔鬼的家族,我们隐藏了巨大的灾难,为的就是满足我们的这种残忍的乐趣。我知道,总有一天要出事的,这些恐怖的小东西会报复我们的,一切的罪过由我来承担吧。”

“没人能承担得起。”子素自言自语地说。当他再看国君的时候,我们年轻的国君已经断气了。

子素离开了国都,整个魏国已经人迹渺茫。他回到了秋儿的坟前,结庐而居。

女孩预言说他不会死的,女孩的预言准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一个人,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又过了一百年,肆虐的鼠疫过去了,又有人踏上了魏国的土地耕种生活。人们发现了一个坟墓的边上躺着一具枯骨,尸骨上放着一排竹简,似乎是等着人来看的。

竹简上记录了七首民歌———《葛屦》、《汾沮洳》、《园有桃》、《陟岵》、《十亩之间》、《伐檀》、《硕鼠》。

没人知道这个死人是谁。

蔡骏2000年9月12日